更新时间:2023.02.17
如果事实婚姻中的一方死亡,具有死者立遗嘱将其列为被继承人等情形的,另一方有继承权。如果没有立遗嘱的,并且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事实婚姻,另一方作为配偶不能继承。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没有继承权。但是如果死亡一方在生前定立了遗嘱将遗产分配给同居者继承,那么就可以继承。因为同居者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不是法定继承人自然也没有法定继承权。
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一方死亡了,那诉讼继续进行已无必要或者不可能,人民法院应以裁定的形式决定诉讼终结。 离婚诉讼进行过程中夫妻之间的关系尚未解除,仍具有法定的夫妻关系的。只要婚姻关系未解除,那么如果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以继承其配偶的遗产
未婚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因为未婚同居者之间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是法律上规定的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死亡一方在生前定立了遗嘱将遗产分配给同居者继承,那么就享有继承权。
同居人死亡,另一方不能基于同居关系主张要求继承同居人的遗产。但若同居人人之间的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即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同居人应当认定为配偶,依法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没有继承权。只有夫妻之间才具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关系并不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同居关系的男女之间没有相互继承权。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男女其中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继承其遗产。事实婚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后,那么其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也不会有继承权的。
无效婚姻一方没有权继承另一方的财产,如果属于无效婚姻,则两人不存在夫妻关系,一方去世时,不能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同居人死亡,另一方是对财产没有继承权的。但若同居人人之间的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即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同居人应当认定为配偶,依法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一方死亡,另一方继承夫妻共有财产的方式:首先要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只有属于死者的合法财产才能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
夫妻一方身亡另一方有权继承,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均等分割。
婚前财产死后另一半有继承权。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该方死亡后,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 2、同时该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因此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是有继承权的,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