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等。
不可以。《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了不能提起复议的事项,即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提起复议,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
对于行政机关所进行行政处分,当事人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应当依法提出申诉,而不是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分行为不在复议机关的受案范围之内。
被行政处分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提出申诉。对于当事人因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等人事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议申请,不在复议机关的受理范围之内,复议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行政处分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为这是内部行为。法律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有: 一、具体行政行为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行政复议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有执行权的机关可以自行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不服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强制执行侵犯其人身或财产等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对执行处罚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提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执行之前,会通知到当事人,作为被执行人有申辩的权利,也有救济的手段。
对于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能够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有执行权的机关可以自行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能申请复议。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处罚据决定不服的可以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