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写明的事项有: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的其他约定。
拆迁协议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
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事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
担保合同必须载明担保期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担保人在债务期满后的两年内承担担保责任。
签订合同一是必须注意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对方为自然需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二是合同内容是否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是否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事项有: 1、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 2、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工资; 5、法律法规
条款必须约定在补充协议中: 1、合同双方基本身份信息; 2、当事人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例如,履行期限、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 3、当事人认为必须约定在补充协议中的其他内容。
1、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3、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3、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中需要更改、补充的具体内容; (二)需要补正的材料、证据; (三)合理的补正期限; (四)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正的法律后果。
通过中介买房必须注意是否设置合同陷阱、是否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是否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是否合同未履行完毕时要求将钱交给代理人、是否假冒房东、是否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