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情形有:1.股东瑕疵出资2.资本抽逃或转移3.清算程序不合法4.公司与股东混同5.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自己财产
公司的债务能让股东承担,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则以其全部的财产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财产可以清偿公司债务的时候其支付顺序为:应当先清偿设立了抵押权等担保债权,然后可以根据债务的到期顺序由近开始清偿,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名下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
公司股东的权利有:1.知情质询权;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利参加或者指定委托人作为代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依据股份比例或者其他的约定,行使自己的议事和表决权;3.选举权,公司的股东有权被选举和选举为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成员,4.收益权,公司的
公司的债务股东不需要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债务对公司是否有影响要看该股东有没有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和借贷活动,如果仅仅是个人名义,则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没有影响。如果该股东资不抵债,可能法院会对该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实施冻结,但并不影响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股权。
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公司独立承担债务,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出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独资企业、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等情形时,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但特殊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3)滥用公司人格行
股东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
股东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
合伙人应当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如果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再由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则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