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新刑法终身监禁的适用于犯贪污、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终身监禁服刑地在监狱执行,被终身监禁的,不得减刑、假释。
刑法中有终身监禁的相关规定,但是但适用范围上非常狭窄,只有贪污、受贿中规定了终身监禁,而且是刑罚被判处死缓的同时可以同时决定对罪犯适用终身监禁。人民法院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依据的是行为人被判处死缓之前的表现,即“犯罪情节等情况”,而不是依据
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有:受贿罪的定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
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贩毒的,不存在终身监禁的问题。刑法修正案九,只针对犯特别严重的贪污、受贿罪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在中国并没有终身监禁这个刑罚,但是对于重大贪污受贿罪的犯罪分子,从死缓减为无期徒刑之后,需要终身监禁,不得假释,不能减刑,终身监禁只适用于严重的贪污罪和受贿罪,其他罪名不成立。
针对贪污罪设立了终身监禁。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针对被判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有良好表现,且确实有悔改或有立功的记录,为了表示一定鼓励,会有相关的减刑制度,以便罪犯提早被释放,具体的监狱减刑规定如下: 1、确实有悔改表观的,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
我国现行宪法有五个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禁毒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国家禁毒委员会是1990年成立的中国最高的禁毒领导机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