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0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
一方名义下的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需要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举证该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虚构债务的认定: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的; 2、要求该债务的债权人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的,无法自圆其说的; 3、借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并非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生产和生活而形成的必要的支出和投入,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属于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包括: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
夫妻一方虚构债务的认定方式: 1、是否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并且载明债权人和债务人; 2、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虚构债务的认定: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2、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
夫妻一方不承认共同债务的,另一方可以提供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进行反驳,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夫妻债务的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等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也可以认定为是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