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无效婚姻婚姻无效宣告的主体: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一、法院不判决婚姻无效的情况结婚时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不一定申请婚姻无效的时候依然存在这些情形。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
婚姻无效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出。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可以申请。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可以提出申请。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
宣告婚姻无效监护人还是该由父母来进行担当;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自己的父母;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
一、开始:有结婚证,从形式上看,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二、后来:法院的无效婚姻判决书,判定婚姻不符合实质要件,因而无效。
继承公证书,是一种公证书,所以是由公证处做出的。公证是一种能够保证资料、文书等材料法律效力的一种很有效的方式。公证书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其法定程序所制作的一种具有较强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所以无论是继承公证书
无效婚姻的申请书的书写方式和民事起诉状差不多,申请人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一方,被申请的一方为被申请人。需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出生年月等。诉讼请求部分写清楚请求法院宣告双方的婚姻无效。事实与理由部分,简单的写明两人的结婚经过
无效婚姻是指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双方当事人之间自始不产生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一重婚;第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第三未到法定婚龄。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