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在中止审理的情况下,如果之后导致中止的原因消失之后,那么就应当恢复对案件的审理。之前中止审理的期间是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
有下列情形的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3、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4、一方当事人不能参加诉讼的; 5、其他中止
诉讼中止的情形有: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
中止诉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在刑事诉讼法中,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一般都是与被告人自身的原因有关。而在民事诉讼法和
人民法院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执行的; 3、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案件审理完成确定权属; 4、一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
二审中止审理有六种情形,分别是: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
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 1、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2、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3、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4、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再审情况包括: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一)、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 (二)、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三)、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五)、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主要是: 1、不可抗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