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有:出资不实的股东应补足设立时认缴的出资额,并对其他已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承担补足出资额和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的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的个人财产不足以弥补其差额时,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股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对内:该股东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发起人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对外:虚假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在出资瑕疵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
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对公司缴纳出资的即属于违约行为; 这种违约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并对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构成违约,因此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
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有: 1、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设立时认缴的出资额,并对其他已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对于公司债权人来说,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当承担补足出资额和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3、当出资不真实的股东的个人财产不足以
股东未出资可能承担下列责任: 1、向公司承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该出资瑕疵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承担违约责任,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有权请
公司抽逃出资股东的责任主要有:如果身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对内应当承担违约的责任,对外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如实出资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认缴出资后才享有股东的资格,实缴出资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
有关瑕疵出资的法律后果,一般认为有三: 一是责令依法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限期补正; 二是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合理限制股权; 三是依据股东会决议除名该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的股东资格并要求赔偿损失。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如果股东未按约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即构成对其出资义务的违反。从一般法理上讲,公司与股东之间关系的基础是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将自己的财产让渡于公司,形成公司的法人财产权;而公司应当将经营管理权及获益
在有限公司中对于虚假出资股东的责任为: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在其出资不实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抽逃出资股东的责任: 1、行政责任对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将被要求将所抽逃的出资款项全额返还公司,并需缴纳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股东以各种方式抽逃资本的,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股东应在所抽逃资本范围
股东认缴出资的法律责任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按期交付或者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