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并且,劳动者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公司不依法购买社保,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总体而言,投诉效果还是不错的。单纯社保问题,劳动仲裁不一定受理,比如在广东省,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公司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此时劳动者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具体而言,就是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此时劳动行政部门应该责令公司在期限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然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公司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会被行政部门责令支付,若是仍然不支付的,应当向劳动者赔偿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金额。
公司有不签劳动合同也不交社保情形的: 1、劳动者可以提供有效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裁员,员工应当得到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补偿金额根据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决定,工作得越久,补偿金越多。不满半年的,也有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公司不给交社保的维权方式为: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征缴。或者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并且,劳动者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也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最高不得超11个月。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也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最高不得超11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单位社保经办人员(一般是人事专员或者行政代办)带单位社保证、公章、参保人员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统一办理社保部门办理之后,会下发社保卡,不同的城市日期不同,有的是半个月,有的是一个月。通过社保卡可以查询个人社保缴存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