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尊重全区农村村民意愿,通过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充分保障村民居住权益,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形成人、地、房相匹配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整体改变农村生活和生产环境,加快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
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将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权能,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
宅基地确认后改名是可行的。宅基地确认后变更名称,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农村房屋所有人姓名发生变化的,同一房屋所有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可以变更姓名。
农村宅基地的未来改革方向,.总的看,农村宅基地制度及其配套政策,在计划体制下和社会转型期,使农民获得了大体公平的住宅用地保障,实现了农民居者有其屋;形成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制止了农地的乱占滥用;使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占全国三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广大农民迫切要求进行土地改革,获得土地。1950年,XX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
非农民使用宅基地有两种。一是政府实施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工程,组织农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的,应当进行确认登记。二是1999年以前非农业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和华侨)合法取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
村改居后宅基地性质依旧为集体土地。由于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村改居后,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政策。因违法而无效等原因,国家通过征收手段是,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唯一途径,其他任何手段包括村改居,都不能自然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 村改居就是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