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可以加名字要看买房在哪一个阶段。具体需要区分向政府部门备案前或者向政府部门备案后两个阶段。如果在订立合同之后,尚未办理备案登记和银行抵押贷款,此时合同尚未向政府部门备案,主体仍未确定,当事人可以和开发商解除原合同,重新签订
买卖不破租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此外,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是指合同中明确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 租赁房子合同中的不可抗力主要有:1、双方租赁合同签订后,发生了自
房屋租赁合同最多可以签二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交付租金的合同。而且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在当事人之间
手写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当合同的订立主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没有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且合同中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的,该份手写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2
租赁合同备案之后能够注销。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的一个月内,房屋租赁当事人要到租赁房屋当地的直辖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同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产生变化、继续出租或者不想租赁的,那么当事人
租赁合同能否提前终止,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租赁合同经过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 2、出现法定的解除事由也可以提前终止; 3、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不能提前终止的,那么租赁合同是不能提前终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满足下面几个条件才会生效: 第一,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想要签订租赁合同只能通过他人
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需要担保人。担保的目的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实现所设立的,是为了增加自身的履约能力。以借款合同为例子,借款合同中设立担保人是为了当债务人无法还款时,担保人可以承担还款义务,维护借款人的权利。然而《商品房买卖
办理租赁合同的程序为: 1、双方签订租赁时,出租房必须出具书面合同,双方就租赁物的有关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签订合同时,检查合同中是否写明交房日期、方式、双方的违约责任,是否写明房屋的准确地址,房屋面积,住房装修情况,和
合同到期如何续签,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做出约定,加以明确。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要求合同到期必须续签或不得续签。那么当事人就有很大的任意性。合同双方可在合同到期前的合理期限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续签,对方愿意续签的,双方得以延续合同。一方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1、签订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买卖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法。即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没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规定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