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有着明显的区别和严格的界限。“服务期”需要基于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签订培训协议且明确约定服务年限。而法律上没有“必须服务期”的概念,将“必须服务期”认定为“服务期”没有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的条款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基本相同,主要差别在于: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 (2)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
物业服务合同解除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2、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事由且解除事由出现;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需要解除合同; 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事项,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物业共用设备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环境卫生、绿地绿化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协助管理事项的服务,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服务,物业档案资
物业服务合同通常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的特征包括: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过渡性;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要式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由具体包括: 1、物业服务人收费不规范、乱收费; 2、物业服务人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 3、业主不按约定支付物业费的; 4、选聘或者解聘物业服务人的纠纷等。
物业公司与住宅小区之间签订了合同,到了合同期之后,有些物业公司依然给住宅小区提供了服务,按照原合同的内容管理。原合同是无效的。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
(1)根据物业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 (2)按照服务提供的所在阶段不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
法律对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当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即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
物业服务合同甲方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民间组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