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获得刑事法律援助的途径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上述人员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
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无能力为自己辩护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犯罪案件和追索侵权赔偿的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因公受损害请求赔偿(责任事故除外); (3)请求给付劳动保险金、抚恤金的;赡养协议、抚
法律援助中心在对聋哑人援助工作中始终以“感化、关爱”为指导思想;在法律援助业务中,进一步加强对聋哑人犯罪的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人群的合法权利;发挥工、青、妇、残等网络作用,利用其自身优势开展对聋哑人的法律援助;协助各级政府贯彻落实《残疾人
法律援助的特征有: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等。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等。
应当终止法律援助的事项有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等。
1、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自己申请法律援助,只要满足经济困难或者其他条件,便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3、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没有委托辩护
获得刑事法律援助途径有以下几条:1、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自己申请法律援助,只要满足经济困难或者其他条件,便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2、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3、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死
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如下: (1)申请人与所申请的法律援助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2)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不属于现阶段国家法律或有关规定所确定的法律援助范围; (3)申请人的经济情况不符合经济困难的标准; (4)符合法律援助要件,但按管辖不
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