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适用方法是: 1、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 2、刑期酌情决定,但最高控制不得超过三年,最高拘役不得超过一年; 3、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
一、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 二、刑法规定: 1、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
数罪并罚的条件如下: 1、必须一人犯数罪; 2、先对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处罚,然后再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该犯罪分子应执行的刑罚; 3、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或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
数罪并罚的情形包括:一、组织他人非法越境、运输他人非法越境的,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组织、运输的人员,杀害、伤害检查人员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二、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以走私罪、妨害公共
数罪并罚原则一般会有: 1、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3、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数罪并罚的原则包括四个。 第一、并科原则。根据“有罪必罚”和“一罪一罚”的刑法原则,对数罪分别宣告刑罚,然后数刑相加,合并执行。 第二、吸收原则。基于重刑吸收轻刑的思想,在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其中最重的刑罚为执行的
必须一人犯有数罪;一个人所犯的数罪,必须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数罪并罚是先对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处罚,再根
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 1.吸收原则:对于数罪中有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另外,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也是吸收原则的体现。 2.限制加重原则:对所
累犯具有以下特征: 1、累犯在客观上表现为再次犯罪,具有再犯罪的事实; 2、累犯是一种犯罪人的类型刑法上的累犯,经历了一个从注重犯罪特征到注重犯罪人特征的转变; 3、累犯和一般犯罪人有所不同,其是一种从重处罚的刑罚制度。
行政的特征包括:第一,公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假定该行为合法,不因复议或诉讼而停止执行。第二,确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不得随意更改,已确定的行政决定公民无权自行变更,已确定的行政执法行为非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第三,拘
数罪并罚的量刑规定有:如果是漏罪,即在判决宣告以前实施而未被判决的犯,应适用'先并后减'的并罚方法;如果是新罪,即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期间所犯的罪行,应适用'先减后并'的并罚方法。
数罪并罚的特点有:一人的触犯了数个罪名;数罪必须都未过追诉期限;对一人所犯的数罪合并处罚,在对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