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先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如果两个对立的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就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成立先履行抗辩权;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条件如下: 1、当事人一方客观上存在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况; 2、其主观上具有逃避债务目的的; 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上述情形。
先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包括当事人应有先后履行顺序、当事人需要互负债务、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以及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债务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等。
按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求,具体如下: 1、当事人互相负债; 2、债务有顺序履行; 3、首先履行一方债务的履行期限已经到期; 4、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债务的,应当同时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是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债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但是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行使可抗辩权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不允许在后给付义务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行使不安抗辩权,只能在其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续履行抗辩权属于双务合同的抗辩权; 2、必须履行合同的不安抗辩权是合同的第一履行方在其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危险时享有的抗辩权; 3、如果履行方掌握了履行方不
先履行抗辩权适用条件: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不安抗辩权五种的成立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
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构成顺序履行抗辩权须符合: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