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农村承包土地在婚内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
农村土地承包有果树除了需要遵守《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以外,还需要查看地方政策,各地方政策不一样,无法统一解答。以下截取部分相关规定以供参考。
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但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能分配征地补偿款。农村征地的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进行补偿及安置。
农村户籍无承包地的,也可以划拨征地补偿款。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即使没有承包土地,也可以划拨征地补偿款。对于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
农村的征地补偿款一般不属于遗产。农村征地的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属于遗产。如果承包的是林地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承承包;但对于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的承包经营权,在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继承。
承包农村土地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
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可以分配征地补偿款,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
承包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划分标准如下: 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 安置费: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 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
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也能分配征地补偿款,拆迁补偿的内容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就算没有承包土地,也能分配征地补偿款。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能继承,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能继承,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