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 2、对于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案件,以及流窜作案、共同犯罪中的成员交叉作案、侵财案件中派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更适合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里的犯罪场所包括犯罪场所和犯罪结果场所。单位涉嫌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地或者当地公安机关管辖。所在地是指单位登记的住所。主要营业地
一般情况是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主管。报案后,先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若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若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查证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更适合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场所包括犯罪场所和犯罪结果场所。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
经济刑事案件包括很多不同的犯罪,如走私假币、虚报注册资本、妨害清算、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罪名不同,立案标准也不一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更适合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场所包括犯罪场所和犯罪结果场所。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具体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经济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减刑。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当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时,在执行刑罚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酌定对其减刑。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