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区别主要包括: 1.民事主体活动的名义不同。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使代理行为。委托
二者的区别有:1、主体不同:居间合同的主体为居间人和委托人;委托合同的主体是委托人和受托人;2、合同内容不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利用自身的信息资源优势,为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的媒介服务;委托合同则没有明确的范围限制,但是无法委托与人身相关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
委托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一、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的;委托合同中的受委托人一般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完成一定工作。 二、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一般不和第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2、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3、独立决定权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
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外的民事活动。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
1、适用范围不同 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其衍生于委托合同,其与委托合同存在区别: 1、行纪人应当取得从事某种行纪行为的特定资质; 2、行纪合同适用范围主要为贸易行为; 3、行纪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
1、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标的物,具有不可更换性和特定性。承揽合同注重的是工作的成果。如果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对标的物享有留置权。而委托合同不一定有自己的标的物,只要依委托合同的授权,完成委托事项即可,委托合同注重
1、履行范围不同。 2、履行后果和风险责任的承担不同。 3、追求的目的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般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法律行
信托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在于: 1、信托合同的选用范围仅为贸易活动,委托合同则不限; 2、信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 3、信托合同为有偿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的; 4、信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
委托合同是甲方证明乙方有权代替甲方行使甲方的某些权利的合法性合同,合作合同是甲乙双方利益、权利、责任等等的关系证明性合同;委托合同有授权性质,合作合同是平等性质,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
委托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是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并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委托书则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授权行为,委托人签字即生效。一种是合同行为,后一种则是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授权行为。当然,没有委托合同也可以直接进行委托行为。二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