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仲裁协议的;属于劳动争议的;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重复起诉的。
裁定驳回起诉,上诉后二审的处理方式为对于原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情形,以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对于原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以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上诉后二审有以下处理方法: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
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上诉后二审有以下处理方法: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
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上诉后二审有以下处理方法: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
对于人民法院在一审阶段驳回起诉的决定不当的案件,二审法院应当按一下几种情况进行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
裁定驳回起诉和判决驳回起诉的区别有: (1)评价对象及结果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的诉权作出的评价,驳回诉讼请求是对实体意义上的诉权; (2)适用法条及情形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条件是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但原告仍坚持
驳回起诉裁定可以再审。根据法律规定,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9、重
驳回起诉裁定可以再审。上述裁定是因当事人形式上的诉讼条件不齐备而作出。如果是诉讼请求不明确将导致起诉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裁定在生效后即产生了当事人不得再以同样请求、事由起诉的既判力,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
二审驳回上诉可以申请再审。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对上诉案件的审查,开庭审理后,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所谓认定事实清楚,指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所认定的事实是清楚的。这个事实
裁定驳回起诉和判决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