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政府强拆并不一定是违法,如果得到了法律的允许,比如对于违法建造的建筑物政府强拆是合法,当事人必须要接受这个结果。政府强拆的行为如果是违法的话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强拆。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违法建筑拆迁是没有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强拆房屋国家赔偿太少的话,公民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赔偿程序来获得救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征收、征用侵犯公民合法财产权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遭到违法强拆时,被拆迁人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1、提起确认违法强拆的诉讼。如果对方没有履行法定程序,没有进行事实认定,就进行了肆无忌惮的强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强拆行为违法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2、提起国家赔偿之诉。当确认了强拆违法以后,被拆迁
县政府擅自强制拆房应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对被拆迁人受到的人身财产损失予以赔偿,并处已拆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政府无证强拆违法,政府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强拆。遇到政府无证强拆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可要求政府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政府无证强拆违法。政府强拆需要提供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或者周转用房权属证明等证件材料。
房子被非法强拆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被拆迁人在遇到了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
房屋被政府强拆的事实无可争议,所以政府是房屋损失赔偿的第一责任者。征地拆迁,必须遵守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补偿利益落实到位后,才能开始实施搬迁行为。在还没有签协议,还没有给补偿的情况下,就强拆房屋,肯定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