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对中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一审不服上诉的流程是: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等内容。
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程序为: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并将全部案卷、证据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生效后,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提出上诉。上一级法院应当受理。如果过了上诉期。罪犯也可以在提起申诉。不过这样的情况一般是不理你的,除非能提出新的证据,足以影响判决定性和量刑的改变。法院就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
对刑事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等。
申诉是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对一-审的判快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也可以提出申诉,如果是对二判决结果不服的,一般是提出申诉。
民事诉讼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二审时间为收到判决书后的15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被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出上诉,只不过与自己来提出上诉不同,被害人,只能通过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的方式来引起二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时候,是有个时间期限的,要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以径行裁判为例外,现在不叫径行裁判,新民事诉讼法改为了不开庭审理。所以民事诉讼法第169条限制了不开庭审理的范围只有: (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做出裁定的上诉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
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进行第二审程序。如果超出这个期限,提出的上诉和抗诉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