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1、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或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征收率(3%)为税率。增值税的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征;对一些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则适用6%、5%、4%、3%四档征收率。具体来说,征收率
根据我国国务院2011年修订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
1.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即下列第 2、4、5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6%。2.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
1.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即下列第 2、4、5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6%。2.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
增值税加计扣除主要适用于购进农产品的情形,具体加计扣除方案可理解为:购进农产品时,原来扣除10%税率的现在扣除9%,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税率标准如下: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某些特定的货物,税率为13%,例如粮食、煤气、图书、饲料等。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营业税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