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
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是: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新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比如工作三年的,那么支付三个月的工资。但是工作六个月但是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根据相关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以劳动者工作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按照上述标准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