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则发放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该月工资则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有下列规定:如果具备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给予其补偿,每满一年就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此处的月工资是指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在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
劳动合同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其他。
劳动经济补偿金有以下规定:发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其他。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如下:依法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该条文规定的是要按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赔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单位不续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支付克扣或无故拖欠的劳动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克扣或无故拖欠的工资的25%的经济补偿金。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支付加班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劳动者加班工资的25%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不是获得经济补偿,而是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法律规定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合同,否则要从第二个月其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至多支付不超过十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