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补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因遗失或者损毁需要补办的,提交身份证即可; 2、因未办理结婚登记而补办的,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双方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
第二次领取结婚证需要办理的手续是:男女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核实,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则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4、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5、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
依法申领结婚证之后婚姻关系就成立了,在婚姻关系是不需要办理其他事项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符合条件就能申领。
补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申请补领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证明; 3、在婚姻登记机关的查档证明。如果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夫妻双方的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 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办理高峰可在网上办理结婚登记预约。 3、双方当事人
领结婚证需要的资料是: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登记结婚。
1、当事人双方要携带所需的证件去当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结婚申请。 2、在提出申请之后,两个人都需要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填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后,在表格最后的声明人那里签名或按指印。 4、填写完之后,工作人员对证件之类的进行
领结婚证要带的东西主要是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跟另一方当事人无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证明;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等结婚所需的其他材料。
补领结婚证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工作人员初审,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补领结婚手续; 3、颁发补领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需材料如下: 1、双方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有: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3张3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