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3)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4)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修正的、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的,保证金可以予以没收。
投标没去保证金能退,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原因有: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
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如果投标人没有违反招标的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在投标人未中标后,保证金会在5日内退还给保证人。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投标人有权利收回投标保证金。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其投标失效,但是对于其所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权利进行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