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质押合同的性质:质押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质押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需要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一定的给付才成立的合同,而质押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成立的合同。
法律咨询解答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相关法律
实际合同可以约定自成立以来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成立生效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当你了解质押合同的生效与质权的设立是两个概念时,“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具体如下所述: 质押合同的性质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将质押合同解释为实践性合同,则在质物移交之前,质押合同并不生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可以约定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的时候,需要支付对方违约金。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和计算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违约金没有事先的上限限制,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上限。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上限的
承揽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话,守约方不能主张违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这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85条的规定,违约金是约定的违约金责任。双方没有事先约定,或者事中约定的情况下,就算对方出现了违约行为,守约方也不能主张对方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