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法院责令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要提供财产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并且向法院提供担保书。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
执行程序中提供了担保是可以暂缓执行的,作为被执行人的一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既可以用本人的其他财产提供担保,也可以提供具有偿债能力的保证人。
首先要看保证人承承担的是连带带责任还一般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当的话首先执行的是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的财产不够的情况下才执行保证人的财产,如果是连带责任可以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也可以是保证人的财产,没有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是连带责任
财产保全承担费用情况如下。 1、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标准交纳财产保全的费用。 2、如果是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那么不需要当事人进行缴费。
保全时担保费由申请保全的当事人承担,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1、考察被担保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被担保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 2、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在一般保证的状况下,债权人只有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在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后保
财产担保债权,需要申报。只有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为履行合同可以提供担保。合同的担保方式主要包括:抵押、质押、定金、保证等。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法订立书面担保合同。
保全的担保费由申请人负担。如果申请人向法院起诉的,可以将保全的担保费列入诉讼请求,请求对方当事人承担。但是在申请保全时,申请人需要预交保全的担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