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不是什么都赔。一般需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具体赔偿项目如下,交通事故负全责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营养费; (7)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8)
丧葬费是指处理死者丧葬事宜的所有费用,需 要注意的是,该赔偿项目虽然有实际花费,但不按实际支出来计算,而是依法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的,以六个月的总额计算。跟死者的年龄、性别、户籍是没有太大关系的。
交通事故诉讼费这么计算: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交通事故护理费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
受害人应当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以及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按照以下标准来赔偿: 一、受害方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 二、如果受害方没有固定收入的,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误工费;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
发生交通事故,如全责一方出现不垫付医药费的情况,受害者可以先行治疗,同时把治疗的各种单据留存,因遭受人身损害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误工的时间按照以下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因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伤残老人是不会得到抚养费的赔偿的,但是由其扶养的人可以得到被扶养费。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