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一方当事人对夫妻债务不知情的,但如果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债务是共同债务,即使不知情,也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个人债务,则不用还。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如果复议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事后另一方是否追认,追认的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
对于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情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其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没有追认的情况下,其是属于知情方的个人债务,不知情方可以不需要偿还;对于追认的情形的,其为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债务,其不知情方和知情方的共同财产来偿还。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算是一方不知情,另一方还是有偿还义务的,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不一定要还,因为只有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知情的一方是否有偿还的义务是要根据情况而定的,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有义务偿还债务,但是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的个人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债务。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是否由夫妻共同承担: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
判断夫妻债务的标准不是以一方知情与否,而是应当以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还;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那么便不属于夫妻共同债
夫妻一方如果能够证明该不知情的债务,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知情方就不用承担偿还义务。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法律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如果债务是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的支出,无论是否知情都是要共同偿还的。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不知情的一方是否有偿还的义务是要根据情况而定的,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有义务偿还债务,但是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的个人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债务。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1、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