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是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 1、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权力设定行为规范的国家机关首次独立自主地规定何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规定给予该种违法行为以何种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的实施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程序,
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而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其行政处罚。因此,是否承担行政处罚的年龄分界线为十四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而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其行政处罚。因此,是否承担行政处罚的年龄分界线为十四
(1)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 (2)免除行政处罚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
不给予处罚也算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一般在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中作为最为常见的一种处罚的,一般而言只要是判定该两种情况的当事人都是有可能有着行政处罚的机会,并且该类型的处罚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例如未成年人违法后,因不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刑罚
不予处罚算行政处罚,不给予处罚也算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和若干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几类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际、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
行政拘留年龄范围七十岁以上不执行行政拘留。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的范围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不构成犯罪、也未超过追究时效期限的行为。而行政处罚的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国税机关拟对公民作出二千元(含)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一万元(含)以上罚款的,必须在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