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担保债权是指法律为保护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规定的以第三人的相关财产权益或实物财产为保障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相关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总结如下四点: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
债权的转让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我国的合同法中有所规定。债权的转让是指债权人可以把合同的全部权利或者部分权利转移给第三人,从而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债权的转让不导致合同中义务的转移,仅仅是权利转移给了第三人。但如果合同的
优先债权是指可以在一般债权之前清偿的债权。民法典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共同债权人利益支付的费用均为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够在破产债权之前清偿的债权是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1、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 2、债权部
合同债权是指基于合同关系,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当事人 请求给付的权利。合同债权与物权不同,合同债权是基于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有效合同关系而存在。合同债权是相对权,存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债权人对于给付标的物或者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并无支配力。更重
不良债权是指公司企业将资金、商品、技术借给其他公司但面临无法收回或少量收回的现象。不良债权的形成有很多原因,最根本的因素是我国法治化程度不够。客观地说,我国在制定法律、实施法律、建设配套制度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从企业本身而言,不良债权的产生
债权关系是指权利人必须由义务人的一定行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权分类: 一、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 二、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属性得不同) 三、单一之债与多数
主权债务是指一国以自己的主权为担保向外借来的债务。主债务是相对于抵押、担保、质押等债务而言的,因为这些权利是基于原是对主债务的担保。因此,基于买卖和贷款产生的原始债务是主债务,因为抵押贷款产生的债务是主债务。主债务往往与从债务有关。没有主债
债权债务核算是指: 为了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债权债务,需设置“应收帐款”、“预收帐款”、“应付帐款”、“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短期借款”、“内部往来”、“专项应付款”、“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预计
信托中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