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信息披露是指证券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等一系列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证券主管部门管理规章及证券交易场所等自律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一定方式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与证券有关的信息的行为。信息披露的内容有:首次信息披露(如
1、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前款规定的公司、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或者组织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以及临时报告,主要是重大事件公告、上市公司的收购或合并公告等。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等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信息。并且上市公司需要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会报告。
上市公司要进行信息披露的话,所包括的范围主要是分为两类,即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种,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而临时报告,发生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并予公告。因此上市公司必须按照上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 1、公开转让说明书; 2、定向转让说明书; 3、定向发行说明书; 4、发行情况报告书; 5、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具体的内容与格式、编制规则及披露要求,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公开转让说明书、定向转让说明书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是指,肩负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隐瞒重要的财务会计报告,向股东和公众提供虚假的,不披露或不按规定披露应该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严重损害股东和他人的利益,严重情节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触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对于此罪的认定,要注意的是: 1、如
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是: 1、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主体,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具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对象,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进
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要求,证券法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证监会以主席令形式发布的部门规章,是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所有信息披露行为的总括性规范,涵盖公司发行、上市后持续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