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不属于出资违约,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视为未履行出资,要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
未到出资期限股东原则上没有出资义务,但是当公司解散时,未到期也应当缴足认缴的出资。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最长为20年,20年后是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的。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单个或者部分债权人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以其认缴但未届出资期限的出资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应支持。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
股东出资可以由第三方代为出资,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东之间的代缴出资,因此实践中存在代缴出资的情形。当事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应该承担以下责任: 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原则上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出资期限应当有股东进行约定,若是到期后,仍然没有实缴的,其余的设立人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应尽的义务。
没有出资不可以当股东。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 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股东不履行出资的义务是不能拥有公司股权的。
公司不可以为股东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
公司成立后,对于出资不足的股东,足额出资股东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不能提起追缴出资款的诉讼的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起诉要求出资不足额的股东补足出资。
股东出资可以由别人代缴。公司法中没有限制股东之间的代缴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同时实践中存在代缴出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