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 1、对象要件,侵犯的对象是国有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要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4、主观
江苏高院关于受贿罪立案标准是这样的:行为人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般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包括: (1)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2)刑事案件。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各类刑事案件; (3)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条件: 1、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3、客观要件: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4、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机关、
主要从构成要件上认定。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主观方面属于故意,是经单位领导机构决策,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 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1)单位受贿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其他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不能构成本罪。(2)国有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才能视为非法行为。 否则,上述单位接受折扣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条件如下: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组织; 2、主观方面属于故意,是由单位领导决定,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 3、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利用职权是
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案的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构成单位受贿罪的条件有: 1、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3、客观要件: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4、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机关
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是: (一)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在地域管辖上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因事实的证据。
构成单位受贿罪的条件有: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应当是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等; 2、犯罪客体是国有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收受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单位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单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