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公益拆迁不可以随意强拆。公益拆迁由地方政府主导、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实施拆迁行为。
拆迁协议有纠纷的,被征收房屋,属于起诉过程中的涉案房屋,所以在案件结束前,法院不作强制执行裁决。但是,协议签订后,被征收人有异议,不启动法律程序解除协议,不交出房屋的,则被征收人可以主动上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旦法院决定准予强制执行,被征收
不能。因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所以,拆迁协议上是不能增加房产证以外的名字的。
拆迁补偿协议书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
已签字的房屋拆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不可以反悔的。拆迁人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
法律分析 (一)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4)补偿与被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是一样的,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属于法律行为;法律平等性;合法必须性;具有法律效力;双务有偿性;房屋拆迁安置
利用注销企业公章签拆迁协议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注销的企业不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用注销企业的公章所签订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没有拆迁协议可以维权。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订立拆迁补偿协议,没有协议时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要求提供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仍拒绝提供的,当事人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行政复议是关于行政行为的一种救济方式,在征地补偿过程中,政府会和被补偿人之间签订征地拆迁协议书,对征地协议发生争议时,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是可以行政复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