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单位受贿行为表现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
单位行贿罪的特点: (一)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 (二)单位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本单位的意志以单位名义实施的行贿行为。 (三)单位行贿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为本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果单位的行贿数额高于20万元,或者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向3人以上行贿等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立案。
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的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本罪的客体(二)本罪的
犯法的;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刑法第389条、第390条规定的行贿罪定罪量刑。单位行贿是
受贿人被纪委双规前将受贿款退还给行贿人,属于受贿人主动向组织交待问题,与行贿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没有关系作为行贿人,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行贿罪的,仍应追究行贿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对单位行贿罪判处: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对于不正当利益的含义,1999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
对单位行贿罪的认定如下: 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在单位行贿犯罪中,并非所有的直接责任人员都负有同等的责任。这种犯罪虽然也是自然人实施的一种有组织的犯罪,但它与传统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相比,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有较大的区别。因此,不能像共同犯罪的成员那样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而
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