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申请驰名商标所需要的材料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材料,如近三年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材料。证明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材料。证明该商标驰
驰名商标所有人、利害关系人可撤销驰名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除驰名商标所有人驰名商标所有人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下列主体为利害关系人: (1)驰名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 (2)其他有证据证明
驰名商标保护存在的限制是:驰名商标是在处理案件中认定的,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标注用于其他用途。根据《商标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
目前,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认定。 二、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三、通过人民法院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要求如下: 1、具有一定的相关公众知晓程度; 2、具有一定的持续时间; 3、具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4、其他驰名商标认定的标准。
(一)混淆理论:不管是对普通商标的保护,还是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对商标权保护的基本理论都是建立在避免混淆理论基础上的,以消费者是否产生混淆作为禁止他人注册或使用某商标的评判标准,是现代制度中对驰名商标进行特殊保护最普遍的理论依据。 (二)联想
驰名商标具备的条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搜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
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的方法:积极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防范驰名商标侵权问题。对于商标申请,有关行政部门认定时,应当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处理。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申请,禁止使用并不予注册。
驰名商标的产生: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相对保护主义和绝对保护主义是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相对主义保护原则是,禁止他人在类似的商品上注册或者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巴黎公约采用相对保护主义原则。绝对保护原则是指禁止他人对任何商品,包括驰名
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 1、申请相同或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2、申请注册不同或者不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条件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