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与精神病人非法发生性行为不管使用什么手段,也不问妇女是否同意,均应以强奸罪论处。但如果是在间歇性的精神病妇女精神正常期间,经本人同意的则不构成犯罪。
行为人用言语威胁要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强制猥亵没有发生性关系,强制猥亵主观上不具有发生性行为的目的。行为人以通过性器官接触以外的其它行为来达到性满足,是针对妇女实施的能够使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受到性欲上的刺激、兴奋以及满足的除性交以外的性行为。强奸和强制猥亵都属于性侵害,两罪侵犯的
多次发生性关系如果双方是自愿的不是强奸,如果是男方在女方不愿意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关系的则构成强奸罪,依法要追究男方刑事责任。
在婚内强行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算强奸罪,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但如果在婚姻状况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即在诉讼离婚期间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是有可能构成强奸罪的。
强行发生性关系是会构成强奸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主观存在犯罪故意,客观上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涉嫌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的,如果明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管女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发生关系前男方确实不知对方未满十四周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
公司性质跟股东个人财产的关系如下: 1、实际上是合伙企业,投资人却误以为设立和经营的是公司。导致合伙人之间对权利认知错位,合伙人不知道自己要对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会追索到自己的个人财产。 2、自以为设立和经营的是有限公司,实际上是个
女子性侵男子不构成强奸罪,但是会构成强制猥亵罪,也是一种犯罪行为。强奸罪的被侵犯主体只能是女性,而猥亵被侵害的主体则不仅限于女性,也可以是男性。
与14岁以下发生性关系是强奸罪。与十四周岁以下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对方是否同意,都属于强奸。我国刑法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并且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