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强制传唤并不属于强制措施,而是属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以及拘留。
强制传唤不是行政强制措施。传唤属于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所使用的侦查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则《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包含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扣押财物等措施。
行政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属于刑事侦查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形式或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强制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传唤证传唤、口头传唤以及强制传唤三种治安传唤的方式。 从治安传唤的实践来看,对于公安机关的传唤证传唤和口头传唤,公民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因而传唤证传唤和口头传唤仅仅是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强制性。
书面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的标准是: 1、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责令部分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强制措施,由
属于,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
口头传唤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等,而口头传唤只是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的一种手段,不是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进行的行政传唤是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而是属于调查取证的一种手段。行政强制措施包括的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等暂时性控制当事人的人身或财物的行为。
行政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属于调查取证的一种手段。行政强制措施包括的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等暂时性控制当事人的人身或财物的行为。
行政传唤是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的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等种类,而行政传唤并不在行政强制措施的范畴之内,它只是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的一种手段。
刑事传唤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刑事传唤并未包括在法定的强制措施中,所以,刑事传唤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