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工伤的认定标准要求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因工受伤。除此之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劳动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应当视同工伤,因此对于普通员工在出差时感染新
各地政府出台了审理相关案件的实施意见,规定“劳动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冠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新冠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虽未
算。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等。
在公司感染冠状病毒并非一定能够认定工伤的。如果劳动者仅仅在日常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非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不符合《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或因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死亡的,可视同工伤,比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传染性非
上班感染冠状病毒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上,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被感染新冠病毒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上下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算工伤。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根据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