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结婚登记程序有: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的权属登记。新建房屋,于竣工后的三个月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⑴申请。⑵审查。⑶登记入册、颁发证书。
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有: 1、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2、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 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4、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
房屋权属登记涉及的内容有: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的行为,包括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以及注销登记。房屋属于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
房屋所有权登记包括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权属登记。除此之外,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而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
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总登记是一种针对所有房屋产权的普遍性登记,在登记时,不论房屋状况、权属状况有无变化,房屋产权人均有义务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
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需要注意的是: 只有与房屋物权变动有关联的当事人才有资格提出申请; 在登记行为完成之前,申请人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撤回登记申请; 申请房屋登记材料应尽量提供原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房屋产权登记转移的法律规定有:房屋产权登记转移是因具体法律行为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登记,其发生的是所有人的变化,适用的情形包括房屋买卖、继承、遗赠、赠与、互换,以房屋作价出资、入股,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
1、初始登记:新建房屋竣工后,权利人申请初始登记; 2、转移登记: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调拨、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以房地产清偿债务、以其他合法方式使房屋权属发生变更
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主要做法主要有: 1.发包方将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予以登记造册并提出颁证书面申请;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登记簿; 3.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