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民法典》规定登记结婚要带的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结婚登记之日就是婚姻关系成立之日。
登记结婚需要带下列证件: 一、双方都是内地居民的需要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有一方是港澳台居民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
涉外结婚登记一般需要以下证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本人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等。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结婚登记不需要证件复印件。法律规定,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是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需以下证件: (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须提交3张2寸单人近期合影照片(各登记处均提供便民快照服务)。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双方应携带证件如下: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提交的3张红色背景的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
结婚登记,是我国对婚姻关系建立进行管理以及监督的一种制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我国的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应该出具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 1、男女双方有效的户口本、身份证件; 2、男女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另一方当事人没有三代以内旁系
法律规定,与国外的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两个中国人办结婚手续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而且是原件。到任何一方的当前户籍地就可以办理。如果是一方是外国人,跟老外结婚,这个时候结婚登记就应该到本省所确定的涉外婚姻登记地,去登记结婚通常呢是所在市级的民政局去登记结婚。中国人一方,还是
涉外婚姻双方都要提供一定的材料,以北京为例: 1、北京居民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和加盖保管单位印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实际相符,不符的先到派出所进行变更。 (
法律规定,办理结婚需要的证件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还需要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