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解决办法:当事人可以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后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的认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经交警部门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要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生效。生效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没有足以推翻它的证据,就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如果没有不服的,则按照责任认定结果去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可以做以下的事情: 1、如果对交警认定的责任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如果对责任认定无异议的,则可以申请交警组织双方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愿意调解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对事故认定责任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对审查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十日内做出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