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办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流程如下: 1、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根据合同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 3、持有出让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应由申请人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证大厅提出申请,受理登记、资料审查通过后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并拟经办意见,凭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报土地行政主管部
商业用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应由申请人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
办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应由申请人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证大厅提出申请,受理登记、资料审查通过后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并拟经办意见,凭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报土地行政主管部
办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需要先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土地使用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缴纳完毕即可凭借相应的材料到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流程如下: 1、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根据合同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 3、持有出让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单
办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 1、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 3、持土地出让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商品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应由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应由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丢失商品房土地使用证的,权利人应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补办申请;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往土地管理所领取新证。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丢失需要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补办申请;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往土地管理所领取新证。
1.购房者在办理房产证之后,带着户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总证的复印件,购房合同和已经缴纳过的契税凭证到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 2.开发商在建完楼房后,会报数据给土地管理局; 3.核实完毕后,进行审批阶段,5个工作日后带身份证到土地局领取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