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 1、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2、填写一份工伤鉴定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 3、等待受理,获得受理通知书的,等待通知参加鉴定; 4、获取鉴定结果; 5、对鉴定结果不服的申请重新鉴
劳动能力鉴定并不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工伤发生后由社保行政部门等机关对职工的工伤等级进行的鉴定;而劳动能力鉴定是在认定为工伤后,对职工的残疾情况、劳动能力障碍情况进行的鉴定,鉴定的机关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归所在地级市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领导,所以员工发生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找当地人社局(原劳动局)。 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职工近亲属申请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在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
劳动局的电话热线是:12333。虽然各地方的劳动局的电话也是会有所不同的,但12333是可全国拨打的。劳动者需要向劳动监察投诉的,可以拨打12333投诉。
劳动局可以做工伤鉴定。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 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是做工伤鉴定而不是司法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职工发生工伤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最晚是一年,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进行工伤伤残鉴定,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 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局可以做工伤鉴定。如果单位不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一方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还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