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
建设工程不结算的处理方式为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若是催告后仍然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2、勘察人的勘察范围、进度、质量。 3、建设单位必须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 4、勘察成果的进度及资料份数。 5、勘察费取费标准及支付办法。 6、双方责任与违约责任条款。 7、双方约定解决
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的的风险有: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风险;发包人拒不支付价款的风险;以及发包人不按约定提供材料、场地等风险。
建设工程承包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建设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建设工程独立承包: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 四、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五.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
在建设工程领域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如下几种,行政许可即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管理行为。行政处罚,即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程序对于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
(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建筑产品、而建筑产品和其他产品相比具有固定性、形体庞大、生产的流动性、单件性、生产周期长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施工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2)合同的内容繁杂 由于施工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合同涉及的方面多,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 1、合同条文不完整,不严谨。 2、对一方过于苛刻的要求。 3、承包商对业主的经营状况了解不够。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可能出现以各种形式和理由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4、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分包有可能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析如下: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尚未履行的,不得继续履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工程已经完工的: (1)在价款结算方面,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当事人请求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