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税收保全措施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纳税纠纷时,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再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
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在法定的期限之内向具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工伤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一、复议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其复议申请的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裁决本身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纳税
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处理方式是: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等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向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在行政行为作出后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面申请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复议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口述信息进行记录。
行政复议期限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
以房产证相关事由提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口头申请的情形下,复议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口述信息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