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累犯不能取保候审用速裁,原则上有累犯嫌疑的人如果取保候审很难保证“不致危害社会”,所以对有累犯嫌疑的人不应该适用取保候审。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累犯取保候审的难度较大,一般是不会办理取保候审的。
刑事拘留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保候审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提出的申请。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同意,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担保人或者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者阻碍侦查、起诉、审判,并
判缓刑的几率非常大,本身取保候审这个强制措施就是针对罪行非常轻的人的。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
取保候审保证人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这不仅是指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保证人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以及保证人的身体状况能使他完成监督被保证人行为的任务等等。 (三)享有政治
严格说来,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与能否判缓刑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只要允许办理了取保的,一般都是判处缓刑、拘役或管制,但不绝对。如果要判处监禁刑罚的,司法机关一般不会办理取保。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
担保人待审是指侦查机关指示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支付押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嫌疑人不逃避、阻碍侦查、跟踪的强制措施。犯罪通常较少,没有拘留或逮捕,但对行动自由有一定限制的嫌疑人应当予以采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被逮捕,有重病、怀孕、哺乳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但根据规定,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只有一个,这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都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不等于判刑。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罪名,也不是一定会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被判刑、如何判刑还有待于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理后才能决定。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六十版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解除、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书应送达被取保候审人,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有保证人的,还应通知保证人。公、检、法机关决定变更取保候审的,应制作变更取保候审决定书,写明变更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至第七十三条是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如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